书法理论的原初存在形态是泛化的,这不仅表现在观念的多维性方面,也表现在书法的物态化与文字工具性矛盾所导致的理论阐释的融合性方面。也就是说,最初的对书法的论述就未必一定是一个纯粹的课题。或者说,对文字的论述同样为最初的书法理论所包容,书法理论中对造字神话的赞美和对文字书写中政治意义的颂扬都反映了文字与书法的不能分割,混沌模糊包罗万象是最初理论的一大特征。如果硬要从中分缕出这是文字的研究或这是书法的研究,不但不符合理论的原初状态,而且对书法起源的认识也未必会有多大益处。作为中国书法的先驱,理论领导实践嘛,理论要是不能对老百姓有作用就不叫理论了。理论本着为民精神,有强烈的指导意义,强大的欣赏价值。
正是在这个认识前提下,我们摒弃了一般书法理论史截源取流的述史模式,而是将书法理论史的滥觞推溯到上古,西周时期,以便获得一个全历史的立场和观念。如上所述,在上古的书法理论进程中,书法理论与文字理论始终处于一种高度融合的状态。书法理论的滥觞形态。文字与书法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审美系统,但两者的生存状态却是密切相关的。文字构成书法的物质载体;书法是文字的艺术表现形式,两者缺一不可。正是文字与书法这种互补的合二为一的存在关系,决定了早期书法理论与文字理论的高度融合。